营造便利工程建设环境,立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封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开封市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细则》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
以“亩均论英雄”深化“放管服”改革,“标准地+承诺制”使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减负提效,以“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为要求,探索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旨在进一步推进治理体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工业用地“标准地”,是指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区域评估,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发强度为主要指标,对工业用地进行细化分类。企业可根据各工业用地的使用要求和标准参与竞标和完成建设,提高企业生产和部门验收效率,促进工业部门高效高质发展。在工业用地标准化下,企业对于地块的竞标更加透明、流程更加明确、使用更加规范。此次探索的“标准地”改革其中 “标准地+承诺制”,该措施可使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将最大限度节省工业企业拿地时间,进一步减负提效。
二、明确用地标准 区域评估指标化
三、简化审批流程 管理监察一体化
审批制度的简化需要有力的监管措施做支撑。为此,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在监管措施上强调协同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工业用地“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在管理中实行监督、在监督中优化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承诺的,将依法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真正做到权责一体、追责到人,从制度上保障工业用地“标准地”工程申请人建设中依法负责、建设后依规担责。
在未来,工业用地从土地类型划分到企业申报利用都将全面按标执行,真正做到高效、公开、简化、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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