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生活和工作中,经常有人来询问,土地转包与土地转让的区别。因土地转包与土地的转让在字面上看起来差不多,甚至还有人以为这根本就是一个意思。其实这二者是有本质上的区别,二者都有转手之意,但是实际上,土地转包与土地转让的区别绝不只是字面上的不同,两者之间实际上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两者之间的对象不一样,所需要签订的合同以及需要的程序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别。为了让大家弄明白两者的含义与不同,我们此次来做针对性的说明与讲解。
农村土地不能转让。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者不能买卖土地产权,只能依法在一定期限内有偿出租或让渡土地使用权;也不能随意改变所属耕地的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征占自己所有耕地时,也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既然不能转让,那土地转让和土地承包的区别也就无从说起。
至于土地转包法律是允许的。《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特殊民事权利进行处分,但承包人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对于转包行为,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备案;对于转让行为,需经双方签定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同意。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个方面:
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园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
2、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
3、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而转包则不然,他有可能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也有可能是三种,甚至是三种以上。
4、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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