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从河南省濮阳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12月13日,濮阳市在河南省省率先出台《濮阳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办法》,推动政府采购制度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促进,一是健全制度,夯实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基础,二是完善流程,做好政府采购绩效全过程管理,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
濮阳市有关部门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实施全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绩效管理,遵循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指标体系,为实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供有力支撑。以政府采购项目为对象,通过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管理、结果应用等环节,对绩效管理责任主体和对象、绩效管理内容、绩效管理的方法和机制、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等进行了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优化了政府采购资源配置。
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原则,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实行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得分情况将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市财政局将选取部分重点领域、重点采购项目进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将重点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改进政府采购管理和编制下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依据,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依法依规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绩效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透明度。
权威人士表示,《濮阳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发布实施,标志着濮阳市预算绩效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更为完善,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更为可靠的制度保障,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打造阳光财政奠定了坚实基础。来源: 濮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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